SEC 提議制定「加密資產監管規則」,以釐清加密貨幣公司募資規範

  • SEC 提出兩項豁免,允許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發行人在無需依《證券法》註冊的情況下籌集 500 萬美元或 7,500 萬美元。
  • 該機構表示,此框架旨在釐清加密資產及相關交易何時受聯邦證券法規範。
  • SEC 將在擬議公告刊登於《聯邦公報》後的 60 天內接受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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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週二提出「Regulation Crypto Assets」,這是一套針對特定加密資產投資契約的新監管框架。

提案概述了多項豁免,將允許符合資格的發行人在無需依《證券法》註冊發行的情況下籌集資金。此舉是建立在 SEC 今年 3 月稍早對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加密資產及相關交易所作解釋的基礎上。

透過這項提案,該機構旨在建立一套專為特定加密相關發行量身打造的框架,同時維持資訊揭露與投資人保護要求。

SEC 主席 Paul Atkins 表示:「隨著我們持續推動委員會為加密市場提供更明確的指引,且國會也正致力於建立長久的監管框架,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旨在為加密資產創業者與市場參與者提供依據聯邦證券法籌資的明確途徑。」

SEC 概述加密貨幣募資的兩項豁免

該提案包含兩項針對符合資格的加密相關投資契約、豁免《1933 年證券法》註冊要求的規定。第一項將提供一次性豁免,允許在四年期間內發行總額最高 500 萬美元。第二項則允許發行人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進行最高 7,500 萬美元的發行。

依賴任一豁免的發行人,均須向投資人提供以原則為基礎的敘述性揭露。使用較大 7,500 萬美元豁免者,還將面臨額外要求,包括財務報表與持續性申報。

該提案還將針對《證券法》與《1934 年證券交易法》中對證券定義所涵蓋的 investment contract 一詞,設立有條件的安全港。

根據擬議的安全港,若符合特定條件,加密資產就不會因上述法律之目的而被視為受 investment contract 規範。

SEC 也提議,對於依據新豁免進行的發行,以及某些次級市場交易,排除州證券法的註冊與資格要求。

該機構指出,此框架旨在更清楚界定加密資產及相關交易何時受聯邦證券法規範。該機構也表示,這項提案可降低發行人在美國境外營運的誘因,同時讓投資人在更一致的監管框架下接觸加密相關發行。

SEC 將在擬議公告刊登於《聯邦公報》後的 60 天內接受公眾意見。

此提案正值美國監管機構持續制定數位資產監管規則之際。SEC 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一直致力於更廣泛的工作,以釐清監管職責並為加密市場建立更明確的框架。

CFTC 主席 Mike Selig 表示,該機構將優先推動新興技術創新,包括區塊鏈、AI 與預測市場。

Selig 週二在 X 的貼文中表示:「POTUS 組建了一支夢幻團隊,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引領美國邁向金融新前沿。」

他補充表示,CFTC 的創新諮詢委員會將於週四舉行首次會議,屆時將在華盛頓召集業界參與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共同討論該產業的發展。